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,保障2016学年雷甸镇第一幼儿园新生有序
入园,2016学年雷甸镇适龄幼儿实施分类分批招生。具体办法如下:
(一)第一批招生
1.招生幼儿园:雷甸镇第一幼儿园(东港、新街园区)、3个村教学点
(下高桥、杨墩、东新)。
2.报名时间: 2016年6月5日。(上午8:00~11:00,下午13:30~
16:00)
3.报名条件:符合小班入园年龄(2012年9月1日—2013年8月31日期间
出生),户籍在雷甸镇的幼儿。
4.报名资料: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(户主1页、父亲1页、母亲1页、幼
儿1页)、预防接种证原件。
5.报名地点:雷甸镇第一幼儿园新街园区(雷甸卫生院东侧),下高桥、
杨墩、东新到相应的村点。
6.具体范围:
(1) 雷甸镇第一幼儿园(东港、新街园区)——户籍在雷甸镇居委会、
水产村、雷甸村、双溪村、解放村、洋北村以及下高桥村和光辉村、杨
墩村部分拆迁后居住在此施教区的幼儿;
(2)下高桥、杨墩、东新村教学点——户籍在下高桥村、杨墩村、东新
村的幼儿;
7.经审核符合条件后,办理录取手续等。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报,则作
放弃处理。
8.若有剩余学位,纳入第二批招生范畴。
(二)第二批招生
1.第一批招生后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及教学点。
2.报名时间: 2016年6月10日。(上午8:00~11:00,下午13:30~
16:00)
3.报名条件:符合小、中、大班入园年龄(2010年9月1日—2013年8月
31日期间出生)的符合条件的新居民、插班生及本镇户籍漏报的幼儿。
本镇户籍幼儿报名条件和报名资料同第一批招生条件和资料。
4.新居民报名条件:(1)有户籍证或居住证(一年以上临时居住证);(2)监护人在县城所在地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职业;(3)监护人在本地缴
满一年以上养老保险;(4)幼儿为监护人直系亲属子女。
5. 新居民报名资料:户籍证、预防接种证及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。
同时随带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、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、交纳社会保险凭
证等原件及复印件。
6.招生方法:
(1)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可选择有余额的1所幼儿园进行预报名,不
可重报,幼儿园核对信息。
(2)条件审核后,幼儿园于6月20日前通知到位,并办理录取手续等。
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报,则作放弃处理。
附:雷甸镇第一幼儿园、教学点地址、咨询电话。
序号 |
园名 |
幼儿园地址 |
咨询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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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雷甸镇第一幼儿园新街园区 |
雷甸镇新大街242号 |
84870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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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雷甸镇第一幼儿园东港园区 |
雷甸镇东港欣苑42幢 |
837969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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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杨墩村教学点 |
杨墩村河东桥组 |
82402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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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东新村教学点 |
东新村村委旁 |
824768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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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下高桥教学点 |
下高桥村村委旁 |
82419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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