园内公告

    2016学年雷甸镇第一幼儿园新生招生办法

    作者:admin  发布时间:2016/6/8 13:36:47  阅读次数:  

     

   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,保障2016学年雷甸镇第一幼儿园新生有序

    入园,2016学年雷甸镇适龄幼儿实施分类分批招生。具体办法如下:

    (一)第一批招生

    1.招生幼儿园:雷甸镇第一幼儿园(东港、新街园区)3个村教学点

    (下高桥、杨墩、东新)。

    2.报名时间: 2016年6月5。(上午8001100,下午1330

    1600

    3.报名条件:符合小班入园年龄(2012912013831期间

    出生),户籍在雷甸镇的幼儿。

    4.报名资料: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(户主1页、父亲1页、母亲1页、幼

    1页)、预防接种证原件。

    5.报名地点:雷甸镇第一幼儿园新街园区(雷甸卫生院东侧),下高桥、

    杨墩、东新到相应的村点。

    6.具体范围:

    1) 雷甸镇第一幼儿园(东港、新街园区)——户籍在雷甸镇居委会、

    水产村、雷甸村、双溪村、解放村、洋北村以及下高桥村和光辉村、杨

    墩村部分拆迁后居住在此施教区的幼儿;

    2)下高桥、杨墩、东新村教学点——户籍在下高桥村、杨墩村、东新

    村的幼儿;

    7.经审核符合条件后,办理录取手续等。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报,则作

    放弃处理。

    8.若有剩余学位,纳入第二批招生范畴。

    ()第二批招生

    1.第一批招生后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及教学点。

    2.报名时间: 2016年6月10。(上午8001100,下午1330

    1600

    3.报名条件:符合小、中、大班入园年龄(20109120138

    31期间出生)的符合条件的新居民、插班生及本镇户籍漏报的幼儿。

    本镇户籍幼儿报名条件和报名资料同第一批招生条件和资料。

    4.新居民报名条件:(1)有户籍证或居住证(一年以上临时居住证);(2)监护人在县城所在地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职业;(3)监护人在本地缴

    满一年以上养老保险;(4)幼儿为监护人直系亲属子女。

         5. 新居民报名资料:户籍证、预防接种证及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。

    同时随带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、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、交纳社会保险凭

    证等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  6.招生方法:

    1)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可选择有余额的1所幼儿园进行预报名,不

    可重报,幼儿园核对信息。

    2)条件审核后,幼儿园于620日前通知到位,并办理录取手续等。

    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报,则作放弃处理。

     

    附:雷甸镇第一幼儿园、教学点地址、咨询电话。

     

    序号

    园名

    幼儿园地址

    咨询电话

    1

    雷甸镇第一幼儿园新街园区

    雷甸镇新大街242

    8487080

     

     

    2

    雷甸镇第一幼儿园东港园区

    雷甸镇东港欣苑42

    8379699

     

    3

    杨墩村教学点

    杨墩村河东桥组

    8240208

     

    4

    东新村教学点

    东新村村委旁

    8247687

     

    5

    下高桥教学点

    下高桥村村委旁

    8241919